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441

2441.“太阳已升

2441.“太阳已升出地面”表示末期,被称为最后的审判,这从当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时间和状态时,“太阳升出”,即日出的含义清楚可知。就内义而言,一日四时和一年四季表示教会的连续状态或不同阶段,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323节);黎明或早晨表示主的降临,也就是祂的国度的靠近(2405节)。因此,太阳升出,或“升出地面”表示主的实际到来或出现。原因在于,“太阳”和“东方”都表示主(关于这“太阳或日头”,参看31, 32, 1053, 1521, 1529-1531, 2120节;关于“东方”,参看101节)。
主的到来或出现之所以等于被称为审判的末期,是因为主的出现会将善人与恶人分开,并使得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则将自己扔进地狱。因为在来世,主是整个天堂的太阳(参看1053, 1521, 1529-1531节)。事实上,正是主的爱之神性属天显现在天使眼前显为太阳,并产生天堂之光本身。因此,灵界居民越拥有属天之爱,就越被提升到来自主的属天之光中;但他们越远离属天之爱,就越从这光投入地狱的黑暗。
这就是为何表示主的到来或出现的“太阳升出”既涉及对善人的拯救,也涉及对恶人的定罪;这也是为何此处第一次说“罗得到了琐珥”,也就是说,那些在此由罗得来代表的人得救了;紧接着说“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也就是说,恶人被定罪。
对那些沉浸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邪恶,也就是那些憎恨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有关的一切之人来说,天堂之光实实在在显得幽暗。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说,在这些人看来,“日头变黑了”,这表示他们弃绝与爱和仁有关的一切,并接受与它们相反的一切。如在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谁都能看出,“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遮住太阳”、“使天上的发光体变为昏暗”表示其它事物,而非这些东西。
同样在以赛亚书:
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2, 10)
因此,这表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在那里,祂描述了被称为审判的教会末期: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日头”不是指太阳,“月亮”不是指月亮,“众星”也不是指众星;“日头”表示爱和仁,“月亮”表示源于它们的信,“众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当对主的承认,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不复存在时,经上就说它们“变黑了”、“不放光”、“从天上坠落”。当这些不存在时,自我之爱及其虚假就占据人,因为这一件事是那一件事的后果。
这也解释了启示录中的这段经文: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神之名。(启示录16:8-9)
这也论及当一切爱和仁正在灭绝时,或按普通的说法,当信不复存在时的教会末期。爱和仁的灭绝由“把碗倒在日头上”来表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自我之爱及其欲望就由“人被火烤,被大热所烤,由此导致亵渎神之名”来表示。
古教会将“太阳”只理解为主和祂的爱之神性属天显现。因此,他们习惯面朝升起的太阳祷告,却根本不思想太阳。但他们的后代丧失了这种知识,连同他们仪式中的其它一切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之后,就开始拜太阳和月亮本身。这种敬拜传到许多民族,以至于他们把圣殿献给太阳和月亮,立起柱子。这时,太阳和月亮因具有一种反面意义而表示与属天和属灵之爱截然相反的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因此,在圣言中,“拜太阳和月亮”表示拜自己和世界。
如摩西五经:
恐怕你向天举目,看见日月星辰,就是天上的万象,就被勾引去跪拜它们,事奉它们。(申命记4:19)
申命记:
若有人去事奉别神,跪拜它们,或拜太阳,或拜月亮,或拜天上的万象,是我不曾吩咐的,你就要用石头打他们,他们必死。(申命记17:3, 5)
当人们不再相信教会的仪式表示任何内在之物,以为它们只表示外在之物时,他们就将古代的敬拜变成这种偶像崇拜。
同样在耶利米书:
到那时,人必将犹大列王、首领、祭司、先知和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抛散在太阳,月亮和天上众军之下,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事奉的。(耶利米书8:1-2)
此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及其欲望;他们“抛散骸骨”表示这些人所拥有的地狱之物,或说属于这类敬拜者的地狱之物。同一先知书:
他必打碎埃及地太阳神庙的石柱,用火焚烧埃及神的庙。(耶利米书43:13)
“神庙的石柱”表示自我崇拜。

属天的奥秘 #2803

2803.神性真理是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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